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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壇

 堅尼地道某某小學重建 返回上一頁     發表回覆

ZachariahD
[樓主]
各位,有無見過新建的Y2K小學或幼稚園,火警演習要走出校園外的馬路上集隊點名。如有,請告訴我,多謝。 我好擔心校長犯法都唔知。
教育規例 - REGULATION 7 學校的高度限制
除天台操場四周的護牆外,校舍的任何部分不得位於高度超出地面24米的位置: 但常任秘書長可參照消防處處長的意見,以書面通知而授權使校舍的任何部分位於高度超出地面24米的位置,實際高度則按通知內所指明者而定。
教育規例 - REGULATION 38 防火演習、出路
(1) 每間學校的校長須擬定一項遇上火警時撤離校舍的實際計劃,亦須確保教員及學生最少每6個月舉行一次包括使用校舍內全部出路的防火演習,並須在學校日誌內備存所有此等演習的書面紀錄。該書面紀錄須記錄每次防火演習時撤離校舍所需的時間。
(2) 每間學校的校長須確保所有課室的出路及校舍的出路無論何時均不受阻塞。
教育規例 - REGULATION 101 罪行
(5) 不設法團校董會學校的校長違反第38條,即屬犯罪。
(5A) 設有法團校董會學校的校長違反第38條,即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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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2013-03-27 07:36
  • 不符地契 署方後知後覺

    鄰近培正的私樓業主亦炮轟地政總署未有妥善監管培正偷步進行工程,九龍城區議員伍精民批評地政總署待打樁工程完成後,始發現工程不符地契,後知後覺。他已去信申訴專員公署投訴部門監察不力,又無充分諮詢居民。

    伍精民說,區內居民逾九成反對培正建高樓,未經諮詢即動工,業主不排除就工程提出司法覆核。

    地政總署發言人證實未批准培正的契約修訂申請,已去信提醒業主,若發現有違反地契,會採適當行動。

    http://news.hk.msn.com/local/%E5 ... ticle_1_59036_1.asp
    引用 2013-04-03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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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 勇 邦 羅 吳 慧 芬 新 任 教 統 會 委 員
    政府昨宣布教育統籌委員會三位委員的任命。
    身兼津貼小學議會主席的聖公會聖雅各小學校長張勇邦,將接替前津小議會主席鄧貴泰;身兼香港特殊學校議會主席的匡智張玉瓊晨輝學校校長羅吳慧芬,則接替前特殊學校議會主席文區熙倫。
    有事問 張勇邦 校長
    將來 聖公會聖雅各小學 重建後您還會當 聖雅各小學校長嗎?
    如答案〔是〕的話,你會怎樣安排每半年一次的走火演習呀?
    真的把800師生疏散出馬路旁邊嗎?馬路旁邊有足夠空間企800人嗎?
    按批則規定,平台操場已不能作為走火集隊地方,已預留給停泊消防車以及救護車。
    唔信可問吓 P&T 或 BD。
    引用 2013-04-04 0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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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真的話,恐怕對小朋友不利,
    1. 弱能人士工場 - 弱智人士可能對小朋友有威脅
    2. 老人中心 - 增加傳染病的風險,難以追蹤源頭
    引用 2013-04-04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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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校長呀,張校長:
    你會站出來為聖公會聖雅各小學全體師生改變他們將來的命運嗎?
    給你的信,你會看嗎?
    http://dl.dropbox.com/u/30247590 ... o%20YP%20Cheung.pdf
    你為社會做的德事:
    http://dl.dropbox.com/u/30247590/YP%20Cheung%20Speach.pdf
    引用 2013-04-04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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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聖雅各新大樓,由五層變身十六層,渾合大樓有二千多人,防火演習時,鐘聲一响,老人中心都聽到,幼稚園都聽到,教堂都聽到,弱能人士中心都聽到.....所有人一齊走去馬路邊集合,真難以想像情況會點.......

    每間學校的校長須擬定一項遇上火警時撤離校舍的實際計劃,亦須確保教員及學生最少每6個月舉行一次包括使用校舍內全部出路的防火演習,並須在學校日誌內備存所有此等演習的書面紀錄。該書面紀錄須記錄每次防火演習時撤離校舍所需的時間。
    引用 2013-04-04 2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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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過
    引用 2013-04-05 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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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學防火演習,全校師生走出馬路無問題,我們老師一定會配合校長的安排,
    總之唔好停建或殺校就可以,
    有學校、有學生、老師有工作,其他的事,由上面處理好了。
    引用 2013-04-05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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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小學設計有問題,可唔可以唔經營小學,改為社區大學(和中大,港大,領大或浸大合作)所得收益比經營小學好很多,反正校舍由政府比錢兩億興建,講唔店數咪交番D租金比政府租校舍,應該可以吧,租金有排都唔到兩億啦,起碼一百年,希望校長到時留底我做校工,唔使失業。
    引用 2013-04-06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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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地小學老師和幼稚園老師都討論過,可惜聖雅各一意狐行,小學和幼稚園的學習環境不是他們的主要考慮因素,福群會和教堂的重建比較重要,況且小學是屬於「聖公宗(香港)小學監理委員會有限公司」管理的。
    引用 2013-04-06 0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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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興趣想知道多一些聖雅各重建 的 真相

    大家可以用 yahoo search or google search 下面個題目就一清二楚了。

    " 聖雅各重建被街坊敦促叫停 "

    1. 先 highlight " 聖雅各重建被街坊敦促叫停 "
    2. 按 Ctrl-c (複製)
    3. 去要貼上的地方 yahoo search or google search,按 Ctrl-v (貼上)
    4. 再按 Enter 便可
    引用 2013-04-06 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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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聖雅各的幼稚園已搬去灣仔李節街1號2/F&3/F,三年後唔知可唔可以搬返去堅尼地道?我問過教育局。
    教育局回覆:『新幼稚園校社都未知合唔合教育局要求幼稚園校社的標準設計,不便評論,幼稚園是私人出資興建,教育局沒有責任提供意見,校社還未建成,所以現時不能接受申請,況且聖雅各有權不再在堅尼地道新大樓辦幼稚園,到時先講。』
    真可悲!
    引用 2013-04-06 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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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則聞小學校舍超過法例規定的24米高(平台起計),從馬路邊計更超過40米,固此小學最高一層已安排做校長,老師以及校工的辦公地方,小學生不得進入,走下法律(LA);學校設於三層平台之上,但并非獨立校舍,不合乎教育局建校規定,學校下面有停車場以及教堂,右邊有福群會,上面亦是福群會和教堂,這樣的校舍可以提供一個優良的學習環境嗎?算是獨立校舍嗎?唔明白,可以打電話比教育局問清楚。
    引用 2013-04-06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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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則師 – 不可怪則師,因為<建築物條例>沒有要求防火演習的地方,則師不懂<教育條例>,直得原諒,但知過必改,盡快修改圖則補救。
    2.        校長 – 有一定責任,他知道<教育條例>第三十八條要求學校最少每6個月舉行一次防火演習,撤離校舍的路線,集隊地點,怎可能把800多師生撤離到馬路旁邊點人數,路邊有足夠空間嗎?
    3.        教育局建設科官員 – 最大責任,撥款兩億幾話把學校提升為標準Y2K小學,蚊形小學,爬三層平台先上學校,學校上下左右被教堂和福利會圍住。遺反<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的選址指引: (1) 30個課室的小學:6 200平方米;(2) 設於平台上的校舍,必須為獨立校舍。
    4.        屋宇處 – 有一定責任,與則師犯同一錯誤,不懂<教育條例>,但不去請教建築署,只盲目按照<建築物條例>,墨守成規,見圖則就批,不負責任。
    5.        消防署 – 有一定責任,與屋宇處犯同一錯誤,不懂<教育條例>,只看見消防車可駛上平台作業便批則,明知要800多師生在火警發生時需要撤離到馬路旁邊集隊都唔出聲。
    6.        城市規劃委員會 –  重話管理城市規劃,新建的混合式大樓,不乎合<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外,增加了三倍多樓面面積,地積比由2.8增至8.2,製造屏風樓,都從不過問一句,錯!錯!錯!
    7.        地政署 – 同城規會一樣,有無查問過增加了三倍多樓面面積的實際用途,比如兩間二千多呎的住宅(所謂牧宅約值半億);會員(對內員工)悠閒中心等私用地方(此塊地是GIC公共用地),要不要補地價比政府先? 錯!錯!錯!
    引用 2013-04-07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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